关于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7年度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公积金中心规定,我院将展开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请有提取要求的教职工,在2017年5月22日-26日准备相关材料,2017年5月29日-31日将《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附件2:
附件3: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此页无正文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17日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人事处 2017年05月17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8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职工假事制度(修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