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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作者: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1-06-25 点击数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于十四五规划确定的2大阶段性任务,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组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毅、吴华安

    副组长:沈民、陈龙国、房朝君、李春雷、朱砚

    成员:教务处、组织人事部、科研处、学生处、教职工代表。

   二、推荐和评选

       1.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按推荐指标进行民主推荐;

       2.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2个推荐小组进行全校评选;

       3.评选实行现场答辩并评分;

       4.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推荐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且工作时间超过12个月的教职工均可推荐(202071日及以前入职),但不包括特聘人员、返聘人员、讯飞派驻人员和近1年内(202071日至2021630日)请假时间超过3个月的人员,以及因师德师风问题或其他违反国家和学校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处分人员(含以往年度受到处分,仍在处分有效期内者)。

若在考核期内多次变动部门的,在工作时间最长的部门参与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与时俱进。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工作岗位为专职教师岗;

       2.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崇高的精神境界,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建设、治学态度、学风建设等方面为人师表,表现突出;

       3.对学生热情关怀,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健康和生活,严格要求,正面引导,把思想政治工作寓于各个教学环节之中;

       4.教学工作: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精通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按教学大纲要求,精心组织教学;能密切注意所授学科知识的发展,不断汲取新知识,拓宽知识面,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近一学年评教均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受学生欢迎,受同行和领导好评;

       5.科研工作: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一学年2020712021630来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6.服务工作:积极服务于所在学院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得到学院认可。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工作岗位为行政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及工勤岗;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成绩显著;

       3.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埋头苦干,忘我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4.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管理工作中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业绩显著;

       5.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五、推荐名额及评选比例

   (一)推荐名额

   按各部门人数15%比例的推荐指标进行推荐,不足3人(含3人)的部门按1个指标推荐。(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评选比例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均按照一等10%、二等20%三等50%的评选比例进行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广泛动员,民主推荐(625—29日)

   按部门广泛动员、民主推荐。各推荐部门在629日下午5点前将《重庆财经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推荐表》、《重庆财经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重庆财经学院优秀教师推荐汇总名单》、《重庆财经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名单》纸质件及电子文档报送组织人事部,逾期不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电子文档发邮件至:314171412@qq.com

   请各推荐小组务必将报送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名单排序。

   (二)小组考核(630-75日)

   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分组进行现场答辩,领导小组对每位推荐人进行现场评分,汇总分数按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情况确定上报名单。

   (三)校长办公会审核(76-78日)

   小组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公示(78—710日)

   拟推荐人选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天。

   七、表彰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2021年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并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其典型事迹。

   (一)奖励标准: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者均按一等5000元人民币、二等3000元人民币、三等1000元人民币进行奖励;

   (二)原则上竞争性薪酬获得者可参加评选,但只颁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八、工作要求

   推优评优工作是学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1.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

       2.注重基层、突出实绩。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尽量向教学、管理、服务一线人员和做出突出业绩人员倾斜,确保评选质量,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若对各小组评选推荐工作存在质疑或有问题反映,可书面形式或致电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或组织人事部,电话:88968718(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88968650(党政办公室)、88968687(组织人事部)。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推荐指标

2.重庆财经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教育工作者荐指标

3.重庆财经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教师推荐表

            4.重庆财经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教育工作者荐表

5.重庆财经学院优秀教师推荐汇总名单

            6.重庆财经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名单

(注:具体发文及附件请见学校OA系统)